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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23年2月28日内容来源: 天眼新闻 浏览量:1305 分享到:

2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推动解决我省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021年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推动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保护区立法,对酱香白酒生产环境实施最严格保护”。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专班。

在充分研究分析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保护规划和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条例》起草工作专班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和总结仁怀市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综合整治的经验,全面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并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据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莉介绍,《条例》分为六章,共51条。分别是总则、规划与管控、保护与发展、治理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在制度建设方面包括:“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通过这些制度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产环境高水平保护。

《条例》科学有序构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依法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的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促进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同时很好地解决了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利用最具价值的酿酒资源,更好地推动了酱香型白酒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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